民生定期保险:民生安康定期保险

【产品特点】

    纯保障险,费率低廉;定期保障,后顾无忧。
    投保民生安康康保险,您就可以用较少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

【保单利益】

  ●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向投保人无息返还保费,合同终止。
  ●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注意事项】

  ●  投保年龄: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  如何交费:一次交清。分期交费可以选择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交费期间可以选择5年交、
  10年交、20年交或交至70周岁。
  ●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70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止。

【不保事项】

  ●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醉酒、斗殴;
  ●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