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终身保险:合众永祥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
公司声明: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一切以本公司条款规定为准。
产品特色
终身保障,生命基石;(保障与积累并重,有效维护家庭经济的安全。)
提升身价,泽被后代;(少量保费,高额保障,最新潮的身价表现;将爱与尊严通过遗产留给后代,让幸福永远延续。)
终身分红,惊喜回报;(每年根据公司分红账户的实际经营状况获得分红回报。)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可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或交清增额的方式领取红利。)

保单利益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

60天—65周岁

保险期限

终身

交费期限

趸交以及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60、65、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等11种。

交费方式

趸交、年交


红利及红利分配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