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养老保险:合众永福养老终身寿险(分红型) |
产品简介
公司声明: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一切以本公司条款规定为准。
产品特色
安心保障,生命基石;(退休领取前保障高,有效维护家庭经济的安全。)
生命不息,领取不止;(年金领取,规划安逸的晚年生活,寿命越长,领取越多。)
终身分红,惊喜回报;(每年根据公司分红账户的实际经营状况获得分红回报。)
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可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或交清增额的方式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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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单利益 |
保障范围 |
保险利益 |
生存保障 |
从本主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起,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 |
(1)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 在本主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在本主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后,被保险人领取生存保险金满20年之前,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减去已经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的余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领取生存保险金满20年以后身故的,本公司不再负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本主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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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投保规定 |
投保年龄 |
60天—65周岁 |
保险期限 |
终身 |
交费期限 |
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0、55、60、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等4种。 |
交费方式 |
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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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利及红利分配 |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 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红利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将于下一保单周年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