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成立 , 与共和国同龄 。 公司历经多次的变革, 2003年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设立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11月6日,人保财险公司完成股改并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金融企业海外“第一股”。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在未来10年到15年内,将人保财险公司基本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识型、现代化非寿险公众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是江苏辖内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在全省设有分支机构 129个,营业网点 1043 个,从业人员 6400 多人。公司主要经营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以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业务。多年以来,人保公司为江苏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巨额的风险保障,并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行业内外声誉卓著。
公司开办的主要险种有:
一、企业财产保险
指对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企业的财产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主要是:因洪水、雷电、暴风雨等自然灾害,爆炸、火灾、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发生灾害事故时用于抢救或者防止灾害蔓延所采取必要的措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机动车辆保险
指以各种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为保险车辆由于遭受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所致的车身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对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此外,还开办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破碎险和盗抢险等附加保险,以适应广大客户多种保险的需要。
三、货物运输保险
指以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承运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海洋货物和陆上的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包保险。对承保时约定保险事故及自然灾害所造成货物的损失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四、家财财产保险
指以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投保的家庭财产因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目前本公司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业务类别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及两全保险、金锁系列家庭财产保险、爱家系列保险、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等业务。
除以上险种之外,本公司还开办具有下列保险业务:
船舶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飞机保险、机器损坏保险、海上石油开发保险、核电站保险、各类信用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险等业务。
欢迎拨打 95518 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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