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南
一、提供准确资料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在填完投保单前,必须仔细阅读投保单上的《投保须知》,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真实建康状况及其它相关信息,必要时还应提供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保险公司对此负绝对保密义务。 二、亲笔签收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填完保单后,须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名,年龄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
三、如实告知
如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或隐瞒了某些重要事实,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费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法》有关条款解除保险合同,且不负任何保险责任,并按情况决定是否退还保险费。
四、开具收据
投保时,业务员或保险公司会主动提供保险条款,并在投保缴付保险费后,当场开具收据。
五、建康体检
当被保险的年龄或保额达到体检标准时,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负担(体检合格后退保的除外),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单及体检报告作出核保结论。
六、详阅保单
保户收到保险单正本后,明确投保事项,如发现保单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查询并要求作出更正。
七、妥善保管保单
保险单是购买保险的最重要的凭证,同时也是合同变更、年金给付、保单迁移及其他保全作业和理赔时必须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之一,因此务必妥善保管。
八、按期缴费
投保后,保户应依保单约定的时间按期缴付保费,以维持保单继续有效。超过条款规定的缴费宽限期(六十天),仍未缴费将导致保单效力中止。保单效力中止超过两年,保单效力将终止,即丧失复效权。
九、犹豫期撤保
保户自收到保单10日内,如果不同意合同内容,可申请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取工本费(10元)后,撤销保险合同并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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