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保和商保>>新闻>>新闻
刘纪鹏 华生:国有股直接划转社保无益

来源:财经时报/焦强  加入日期:2006-6-26 14:19:54 点击数:

 刘纪鹏担心,国有股划转社保后,将会使得社保基金理事会只有动力没有压力,管理得当可以体现政绩,管理不好可以埋怨划转的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不好

  “国有股划转社保”方案尚未出炉,就遭到学界的质疑。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带头反对这种提法,相关讨论再次升温。

  刘纪鹏告诉《财经时报》,国有股划转社保十分不妥。因为社保基金没有能力作为股东参与众多国企的管理,同时,作为追求流动性的基金也不会是长期持有人,势必给市场带来减持压力。更重要的是,这样不利于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与考核。

  刘纪鹏坦言,国有股划转社保使得社保基金只有动力没有压力,管理得当可以体现政绩,管理不好可以埋怨划转的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不好。

  在他看来,补充社保资金无可厚非,但建议由国资部门直接减持后再给社保基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把国企的部分利润划转社保经营。总而言之,只有现金注入才能真正体现社保的理财能力,也便于公众的监督考核。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博士。在他看来,国有股划转社保实际上是国有利益的一次再分配,属于国资管理体系内的问题。随着全流通的到来,对市场本身的影响并不大。

  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家持有上千家国企的股份是否合理的确值得推敲。事实上,许多国企属于地方国资范畴。所以,划转将牵扯到中央和地方、央企和地方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

  《财经时报》了解到,由于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牵涉到诸多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该项工作推进相当缓慢。而一些技术上的细节问题,比如通过什么形式划转,划转比例和价格,各方均有不同意见。此外,多家国有公司复杂的财务结构也会成为划转的最大障碍。

  安邦咨询公司的分析报告指出,全流通后,以净资产作为衡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标准已明显不适用,而且可能更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此外,2004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该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这当中,还有许多亟待明确的问题。
 

 
 相关链接
·将把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提5%
·李绍光:社保基金入市助力养老保险制度转型
·深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拟提高至18%
·广州“农转居”纳入养老保险 每月缴纳60元
·南京:一分保障百万职工 民工失业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

新 闻 查 询
    

{FS_推荐新闻}
 
Copyright © 2004 bxl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证3201062303094
Tel:025-866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