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管责任险为企业高管系上“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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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日报 加入日期:2007-3-28 10:16:5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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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在沪举行的“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与风险管理论坛”上传出信息,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以下简称“高管责任险”)将成为加强公司治理,保护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完善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其职务风险。证券业呼吁,有必要开发并推进高管责任险,化解高管的任职风险。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透露,责任险是保险“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部分,当前有关各方正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发展。 对于高管责任险在中国的前景,国内外专家都表示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发展使其前景广阔,但尚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中国人保产险王和指出,人才队伍建设、产品开发实现本土化、有效分散风险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市场初级阶段应当开发一个行业性条款来规范其实行。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表示,经验数据缺乏和无案例可依照将会为今后理赔带来难题。 据悉,在我国1400家上市公司中,已有几十家上市公司面临诉讼或索赔,其中包括已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人寿。而投保高管责任险的不足2%,其中已投保者绝大部分为海外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