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险什么时候可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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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加入日期:2005-10-19 16:01:5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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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打算去旅游的王小姐临时抱佛脚买了份保险,她选择的是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和意外医疗费用保险。如今她平平安安地回来上班了,可是因为当初买得匆忙,也没搞清楚自己的保险在今后一年时间里,还会给自己带来哪些保障? 在保险的大家族里,意外险是最平民化的一位成员。保费低、保额高,是它的特点,一般来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是0.2%,意外医疗费用保险的费率是0.3%,也就是说,花200元可以买到10万元保额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花15元钱就能买到5000元保额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因为价格便宜,人们很容易接受它,但是到了发生事故的时候,也常常产生纠纷,到底什么是意外,要伤害到什么程度才能获得保险理赔呢? 保险合同告诉我们,“综合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赔付;而“意外伤害医疗险”通常为附加险,其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我们选择一些情节特殊的案例,请业内专家分析赔与不赔的原因,便于读者今后理性投保、有效理赔。 吴先生当初购买意外险,就是抱着买一份安心的想法,然而意外却真的降临。 点评:在保单的条款中,对“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因突然发生任何外来的、不可预见的、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事故,并于一定时期内以此为直接的、单独的原因,导致了死亡、肢体残缺或明显剧烈的身体伤害。而在认定是否是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一般遵照了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也就是“直接的”、“单独的”造成意外伤害的原因。 吴先生走路时摔跤,可以界定为意外事故。但是,保险公司认为在吴先生的右眼失明事故发生前,吴先生就已经存在双眼近视的疾病,并且意外事故发生距视力出现明显变化已经有两个月时间,因此引起失明的诱因不确定,故保险公司无法予以理赔。 今年年初,张女士被自家养的狗咬了一口,她赶紧到卫生防疫站注射了专门的蛋白疫苗,花费800多元,并且事后医生建议她再进行一下检查以确保安全,花去了100多元。想到这次“狗咬”事件纯属意外事故,自己曾投保过“意外险”以及“附加意外医疗费用险”,于是张女士整理好了各种医疗费用单向保险公司进行理陪。保险公司承认张女士被狗咬是个意外,但是对于被狗咬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拒绝理赔。 某个双休日,陈先生带着儿子来到了某滑冰场滑冰,在购买门票的同时也购买了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包括最高人民币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最高1千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由于儿子是第一次滑冰,穿着笨重的冰鞋刚踏进滑冰场,就摔了个措手不及。经过滑冰场内的临时医疗站诊断,陈先生的儿子左脚骨折,立即送到医院治疗。由于购买门票时支付了保险费,且陈先生儿子的医药费并未超过保额范围,因此滑冰场支付了所有的费用。陈先生考虑到自己以前还为儿子购买过一年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当时就复印了医药费单据,并且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陈先生的理赔要求也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点评: 综上所述,投保意外险时,市民要特别注意免责条款。由于投保人不很熟悉保险条款,在投保时也没有被详细告知,导致了一些免责条款中包含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无法进行理赔。比如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的人如果在运动中意外伤残,则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而如果仅仅是一项高风险的娱乐项目则可以申请赔偿。 理赔时效是第二个注意要点。投保人在遭遇意外事故到要求理赔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时限,即使符合意外伤害事故的条件,保险公司也是拒绝理赔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