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时效

来源:  加入日期:2005-10-19 15:28:30 点击数: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相关链接
·家庭财产险理赔须知
·人身意外险 咋买更合算?
·意外险,理赔全接触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
·定期寿险理赔
·终身寿险理赔
·寿险理赔误区

新 闻 查 询
    

中国保险代理人
【行业】大量增持基金 保险商苦等“封转开”
【行业】中英等布点二级城市 外资扩展瞄准珠三角
【行业】专业人士充当代理 上海出现专职索赔公司
CSC与太保产险签署软件与服务合同 
全国社保基金今年股票投资将控制在总资产的20%
【相关】中国中产阶层理财激情
中国平安成为首家在越南设点的中资保险机构 
太保产险投资1760万美元加快信息化建设
友邦华泰老总:保险赎回对基金业影响不大

Copyright © 2004 bxl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证3201062303094
Tel:025-83319836 8331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