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监会关于公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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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加入日期:2006-2-9点击数: |
| 依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保监发[2005]41号),现将具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录公告如下: 一、 中国保险学会 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三、 首都经贸大学统计学系 四、 北京文仕奇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将作为资格证书换发的有效依据,且在开展培训工作前应先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培训资质。 二○○六年二月九日 |
